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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半夜突然想自己吶喊一下,這次去香港啊,讓我想唯李某人都沒辦法,我猜我甚至某個瞬間曾想直接搬家到蹦咪家(毆)←大概就是李某人正熱烈的追逐他不能實現的愛情的時候吧哼,anyway,蹦咪真的是個太討人喜歡的孩子了,太可愛太直率太貼心,我喜歡他認真看過每一個fan時的神情,我喜歡他那個跟他完全無違和感甚至是搭到不行的粉紅色頭髮,我喜歡他笑的時候的無虛假,我喜歡他異於常人的語言天分,我喜歡他有時嘟起來的嘴巴,或是有時候笑到XD的神情。

嗯,反正不管怎麼說,蹦咪依舊是我部落格頂上一直笑著往下看的常備看板人物,這個位子花心(?)的李某人是登不上的哼←如果要我把嫉妒訂一個期限,那應該就是除非他下次加倍還我的時候吧哼

蹦咪啊姊姊喜歡你~(比大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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