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01206112103586.jpg

內文沒有很正面(應該說很暗黑) 完全擁護者請止步

 

看完Sign過了幾天,今天突然開始想,尹志勛最後做的決定,究竟是偉大的犧牲,或其實是偉大的犯罪。

就他犧牲自己讓完全魔化的姜小姐被繩之以法的角度,他真是壯烈犧牲的烈士之類的人物,特別是當他們把畫面倒回到他看著鏡子裡自己的杯子被下藥的樣子,看到的人都哭了,多麼悲壯的情操,也多像咆哮尹會做的事,他有了接班人,又有人可以幫他破案,每一步都想到了,不愧是心思細膩觀察敏銳的法醫。

好話說完了,接下來就讓我暗黑一下,看到最後,江小姐被捕的那一幕,的確是大快人心,但是在經過這幾天的沉澱思考後,突然驚覺一個事實,江小姐到最後真的被定罪的話,也只是因為「謀殺法醫尹志勛」的名義,而不是因為「謀殺徐允行」的罪行,也就是即使結局是壞人大垮台,除非當初那段影片所有的聲音會收進去(但是憑那幾句話就能定罪?),還是李明漢出來自我懺悔(他都下台了感覺機會不大),或是他交付的那位政治家(但是他的大敵已經垮了),甚至是那位律師(講了又沒人會保他),徐允行的案子終究還是以氰酸鉀飲料殺人的名義告終,所以這個案子根本沒有被翻案,更別提抓出真兇伸張正義了(就這個案子而言)。

所以尹志勛究竟做了什麼,為了讓「壞人」垮台,讓「壞人」親自示範殺人過程,他把自己的命賠了進去,但是事實上,我覺得他犯了一個更惡劣的罪,讓「壞人」又再殺了一個人,讓「壞人」的罪又多加了一筆,恨她的人又多了一倍。如果江小姐發現尹先生看著鏡子的模樣,不知道她會怎麼想?當然尹志勛可能是因為自己已經犯過違背良心的大錯,所以對他來說就算要拿他的命去贖罪他也願意,但是這樣的「贖罪」,造成別人「犯罪」,值得嗎?

你可以說他對於大韓民國的未來做了了不起的事情,讓包庇女兒的說謊政治家不會站上元首之位,又把他變態的女兒關進監獄,然後大家都知道了她的殺人手法,偉大啊偉大,但這種「借刀自殺」的手法,我實在越想越覺得咆哮尹實在是太衝動了,過度急切於將壞人繩之以法,所以反而藐視了自己的生命,而「生命」之於法醫,卻又是比任何人都知道的要來的珍貴的東西,所以當最後一段,高法醫走著,好似聽見尹先生的那段講「活著」這件事的話,已經不是「不勝唏噓」之類的詞能形容我的感覺了,如果用我的口語來說就是「莫名其妙」,一個最應該珍惜生命的人,用完美的偉大行逕掩飾著丟棄了自己生命的事實,更掩飾著自己使別人又再犯一次罪的恐怖行逕。

一個罪人要贖罪,反而拖了另一個人下水,不論另一個人有多糟,但沒有人有指使別人去犯罪的權力不是嗎?難道要我們去認同說一個人想死,找了殺手來幫他「解脫」的論調?

不過編劇也還不錯的是,他從沒有把尹志勛塑造成聖人,他曾經犯過大錯,並且深深的後悔,所以到了最後,尹志勛,仍然是個就科學角度極專業的法醫(或破案專家),但是也是個偉大的犯罪裡的主腦,想贖罪,卻又再犯了一次罪。

所以我不禁覺得,就戲劇手法而言,首末在畫面與劇情上的呼應的確完整,但是就劇本人性而言,太黑暗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aruhar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