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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上,搖搖晃晃,前面座位的小女孩正吵得我旁邊座位的女生睡不著,當然那個女孩的媽媽並沒有制止,反而跟她度過了美好的時光,不過這並沒有影響到我太多,因為我沒打算要睡覺,我正拿著一本橘黑相間封面的書,前幾天拿到的,然後昨天給書的作者簽了名,更正確的說法是,我為了給作者簽名,昨天一早也搭著火車,到了我其實很不熟悉的城市─台中。

我知道作者的文筆還不賴,挺有......「文青感」?,畢竟我偶爾還是有追溯一下他的部落格,但是我沒想到看著看著,可能為某一篇鼻酸,可能被某一句打動,說實在我是個膚淺的人,買書的一大目的就是為了簽名,所以原本並沒有特別期待書的內容,卻意外地讓心靈被某種物質充滿,一種滿足感吧也許,就如同當年我跟作者見面的狀況有點像,我並不是一開始就對作者有特別什麼感覺,但是卻在某些事情過後,對他有一種「類依附感」的感覺,因為他的確拉了我很大一把,雖然他也沒料到救一個人那麼容易吧。

我搭的火車雖然號稱是自強號,但是是停很多站的,所以台中到台北,也要花個三小時,我在上車後一個半小時吧,接到了爸爸的電話,他說他要睡了,意思是我到達時就不用再跟他講了,其實這時候的我,全身都是滷牛肉的味道,重到我都覺得對旁邊那位已經睡不好的女生很抱歉,我想可能沒有什麼人的家庭活動是滷一下午的牛肉吧。然後思緒除了書的內容以外,還有很多很多的事情,像是下個月公司有個會排了我要上台講話,我要如何跟他們分享我荒謬的人生經歷,嗯,大致想了一下之後,發現是真的很荒謬;然後擔心了一下明天的工作,對一個數天前才惹毛我的朋友繼續發脾氣,打開ptt看看別人荒謬的事情,再打開微博看迷妹荒謬中的荒謬。

我當然細細回味了前一天跟作者見面的事情,我在辛苦地拿到號碼牌之後,前提是先在台中車站前的公車站牌之間大迷航,最終含淚揮手上了小黃,不過這個決定應該是正確的,然後我去吃了個午餐,不怎麼樣的拉麵,然後拿出剛買的卡片跟剛買的據說是創時代的發明與寫卡片錯字的救星─魔擦筆,寫了一張其實沒什麼重點的卡片,然後在封面上署了名,之後悠晃到現場,跟上叫號人群的腳步,與人群一同拿起手機拍攝,然後越靠越近,突然發現自己已不像以前一樣緊張到一片空白,雖然掌心仍是溼的,怎麼擦都乾不了,到我的時候,作者簽了名,抬起頭時我遞上卡片,他看到我的署名,我看見了,嗯,我看見了,他不同於前一個人或前前一個人或我剛剛看到的人的表情,是一種驚訝的感覺,然後他笑著跟我握手,這部分倒是跟別人一律平等,我也只說了,好久不見,然後就結束了短暫的會面。

其實當然是高興的,能擁有屬於自己的瞬間,並這種「被記得」的感覺,是非常溫暖的,或許這次非得在緊湊的生活裡跑來,就是為了確認這個瞬間是否存在吧我想,幸好是個happy ending。

又突然想到有一天,我哭到不能自已,他們每一個看到我都是一副「這位妹妹妳還好嗎」的樣子,但我卻還邊哭邊拜託著作者要幫我寫我的名字,現在想那個畫面還真好笑,不過那時候的情緒到現在竟然還記得起來,而且突然發現,那也是在台中發生的事。

真的太多回憶了,一湧上來,又跳到了那座高塔裡,貝斯手拿著相機,作者跟我併肩合影的時刻,真的太奇異的事情,足以在我荒謬的人生裡落下很大一筆。

搖搖晃晃,坐在我身邊的乘客換了人,她的朋友正在跟賣著火車模型的工作人員討論著哪一台比較好,最終她沒有買,然後她在板橋站下車了,代表我再過幾分鐘也要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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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ruhar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