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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禁轉,每個人想法不同沒打算引什麼戰)

該罵的就是該罵,該唸的就是該唸,基於事實底下的罵跟唸沒什麼好護航的,但差別是,基於目前在報導及公告上能看到的"事實",罵完唸完翻完白眼我還是會原諒他然後繼續喜歡他而已。

說什麼相信他啦他不是那種人啦這種話我也是說不出來,我又沒看到現場怎麼知道,這種依附在(爛醉的)他的身上的期望,我並不打算表示意見。

這件事說到底不管怎麼發展我都會傷心,只是傷心程度的高低而已,唉,傻兒子。

anyway反正我安踢愛也不是一天兩天,這件事不管結果如何我就是會唸他,但是是立基於我願意繼續挺他,自己的孩子自己罵,但我會在外面為你擋風遮雨幫你付工作室的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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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ruhar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