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基啊,夏天了呢,台北的夏天很熱,很容易流汗,濕濕黏黏的,所以其實我沒有特別喜歡夏天。

珍基啊,我看完了「又,吳海英」,珍基啊,雖然我不是太認真的看這部戲,但終究會去思考自己過的生活,什麼是必需的,什麼是可以捨棄的,什麼是真的又什麼是假的。

雖然我看起來就是個走火入魔的迷妹,但是我最近又曾無數次的想著,你們是我可以捨棄的嗎,當我有好多好多(我說真的是真的好多)想做的事或待做的事或需要耗我很多精神的事情的時候,你們是可以被捨棄的嗎?

就客觀的角度,我想是吧,捨棄追逐你們的腳步,或是說著「沒辦法那一天我已經有個什麼事了」然後跳過你們的某些重要的時刻,我們認識了那麼多年,你們要販賣給我的美夢我已經收好了,如果這時候如果追逐你們反而讓自己疲憊,那是不是才叫失去初心?

但是珍基啊,還是有那種不甘心的感覺,可能就像很多人一樣吧,把你們當兵當作一個分水嶺,我連那個山頭都還沒看到,現在就放棄跟你們走這段路,還真的蠻可惜的(如果我老了說不定會覺得自己很蠢),前天朋友問我手機哪個顏色好,我選了自己喜歡的粉紅色,但如果是兩三年前的自己,我很可能因為怕弄髒等原因選了其實沒有那麼喜歡但還能接受的黑色,但珍基啊,就像吳海英裡面講的,我為什麼要去做會讓自己可能會後悔的事呢?

不過問題就在於,我是捨棄你們,然後努力在其他的事情上,會讓自己過了幾年很悔恨,抑或是不捨棄你們,讓我現在做其他事的時候會顧慮很多,才更加讓未來的自己頭痛?

珍基啊,我還真不知道答案是什麼,很自然的過著有你們的生活,看著你們的行程表去安排自己的生活,還是想貼近你們一點,卻又一直想著要捨棄你們。

珍基啊,但如果有一天我要甩了你,我絕對不會告訴你是因為跟你吃飯時會看你不順眼,因為吃著飯散發著幸福的你,如果能說看不順眼,是世界上最大的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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